十 戒 功 過 格
十戒功過格
(出道藏輯要)
功過格題詞
學道乃身心性命之事也。顧身心之垢不除。則性命之光難現。此功過之所以宜亟講也。我孚佑帝師。以功過垂訓於世者。人間傳有多本。原不僅此兩帙。近百餘年來。以七覺開闡妙道。又總以傳戒為先務。葢以戒即功之本過之防也。吾覺源之開啟也。時為最後而覺源之排列也。近已居首予忝膺值壇之任。惟殷殷以功過。勉勵諸子。葢深知功為道之梯航。而過為丹之蟊賊也。此書妙以十戒定功過。復妙以三業定功過。其旨精而嚴。其義密而賅。其權衡品隲確鑿的當。而人無遁情。事無匿影。一予一奪。春秋法也。學者日置一冊於座右。而實心綜覈之。則己不啻十目之視。十手之指矣。其有裨於身心性命者。豈淺鮮哉。
宏教弟子柳守元薰沐題詞
十戒功過格序
身口有一定之是非。意念無一定之善惡。以有定者定無定者。則有定者亦歸於無定。以無定者定有定者。則無定者亦歸於有定。是則意念可以該身口。而身口必不能該意念也。陽律多論跡所以甚疎。陰律惟論心所以甚密。但知治身口之惡。而不知治意念之惡。逐末忘本。陽雖為君子。而陰實為小人。譬之瓶花。香色皆備而根本實無。何由結果哉。故求福報者必修實行。欲修實行者必起實心。欲起實心者必袪妄念。而欲起實心袪妄念。必考核於陰律。知陰律之重輕。然後知立心之誠偽。知立心之誠偽。然後知功行之虛實。知功行之虛實。然後知福報之有憑無憑。嗚呼。陰律之傳。世人茫昧。往往引罪為功。指輕為重。卒至所求不遂。反疑天道之果。無知也。亦大可哀矣。夫所謂陰律者。合三為一以定果報者也。三者何。身業語業意業是也。一者何心是也。合身口意之善惡。而以一心之誠偽。為之權衡。事有千條。例成萬變。固不可以輕言。然而輕重較量。要不外於三等九則而已。析而言之。東岳掌鉄律以治鬼。鬼業惟惡。惡業之中例分三等以定三途。而每途之中又分三等。每等之中復分九則。九而九之共有八十一差等。上清掌玉律以治仙。仙業惟善。善業之中亦分三等以定三界。而每界之中又分三等。每等之中復分九則。九而九之亦有八十一差等。雷府掌金律以治人。人之業善惡相參。善惡之中各分九則。九與九對較。復定九則以成九果。九果者貴賤富貧壽夭多男孤獨平等是也。九果之中各有九錯。復有九差。差與錯之九九相因。單複輾轉。萬變不齊矣。統而言之。上等天道。下等鬼道。中等人道。三等之外別無他岐。總以一心之善惡。為之升降。為之分別。此陰律之大概也。黃暢膴因余降乩。有人世又豈能容得十惡。一語隨作福報。懺法痛悔十惡之非。心增修十善之正行。懺法既已行世。復與吳海若輯錄十戒過功格式。以為持行之準例。分三等九則。列有九十三門。條開千有餘。款法綦密矣。余喜其志。且嘉其規模。大有合於陰律也。余復降乩為之定其陰律之重輕。補其條例之缺漏。使與鉄律金律玉律同條共貫。畧無毫忽之差焉。書成顏之曰。行覈。謂是一切人鬼仙凡之行。皆可於茲考核也。持行之法。必先對佛求哀懺悔宿業。然後依律增修一切善行。脫有過誤以功折除。餘善積累。自一而十。自十而百。自百而千。千功既立。可為下等善果。從前種種罪障俱可消除。更得精進。自千而萬。萬功成就。可為中等善果。富貴福祿壽等報俱可希冀。若復不倦。精進有加。自萬而億。必得生天。更能皈依三寶念佛參禪。緣覺聲聞菩薩諸乘皆得成就。嗟哉。懋哉。嗟哉。欽哉。陰律者天律也。上天之所寶也。一旦洩於人間。斯人之大幸也。抑亦斯人之大危也。信而修持福極人天。有頂果成菩薩聲聞。何幸如之。若不尊信。輕狎之。殘穢之。其得禍亦不輕。葢以是書所在。多有鬼神護持。末世人心信根淺薄。必有因是晝而得罪於鬼神者。豈不大可危哉。吾願斯人各幸其所幸。而不蹈其所危。予亦可以宣洩之。盡告無罪於天人也。是則予之大幸也。
夫純陽子書
十戒功過格
(一名行覈)
孚佑上帝純陽呂祖天師示定
一戒殺
念念慈愛。在在生機。為殺戒圓成。殺戒圓成者得長壽報。得多男報。得富貴福享報。得生天報。若慈悲普護。并能超越三界。證菩薩乘。深淺不同。隨人自證。
殺微命(一切生物之最蠢者。曰微命。)
惡其害人妨事而殺者。曰憎殺如蚊蠅蚤虱之類。一次為一過。至百命外加一過。千命
作十過。
貪其滋味或利其毛骨而殺者。曰愛殺如蝦螺為饌。牡蠣為藥。蚌珠為飾之類。一次為二過。至百命外加二過。千命為作二十過。
無心而殺者。曰誤殺如焚野戽田水火誤傷之類。至千命為一過。
牢養調弄曰戲殺如鬥蟋蟀拍蝴蝶之類。一命為一過。雖不傷命而調弄不放。亦為一過。見卑幼牢養調弄。可禁止者不為禁止。亦作一過以無慈心故也。
教人漁捕曰倡殺。一次為十過。
置造殺器曰普殺。一器為五十過乩訓曰。凡漁獵屠膾。終身之殺。皆置造殺器之人所教也。一人造殺器。千人之殺皆因之。故陰律獨重。
殺小命(微有知者曰小命。)
憎殺者如蛇虺害人。獾兔害田之類。一次為二過。
愛殺者家畜雞鵞野畜雉兔之類。每一次為五過愛殺例比憎殺加一等。一二五下三等也。十二十五十中三等也。百二百五百上三等也。凡言加一等者依此。
祭祀邪鬼燕會奢靡者。曰縱殺。每一命為二過崇邪則傷正行。奢靡則傷儉德。故過獨重。
誤傷者。一次為一過。
戲殺者如養八哥畫眉鬥鵪鶉之類。一次為二過。雖不傷命而調弄不放。亦為一過。見
卑幼調弄可禁止者不為禁止。亦作一過。
倡殺者。一次為二十過。
普殺者。一事為五十過微命普殺。鼠藥鼠籠之類。小命普殺。網罟刀杖之類。
殺大命(大有知者曰大命。)
憎殺者虎狼之類已傷人者。其罪宜死。殺之反為功憎殺或因愛人起見者。如孫叔敖埋
蛇。周孝侯斬蛟射虎之類。俱可為功。未傷人者殺之則為過以無死罪故必為過。功與
過俱以五為準。貪其利而殺者為十過。
愛殺者家畜猪羊野畜獐鹿之類一命為十過。為祀典戎政孝養殺者非過。
縱殺者。一命為二十過。
誤殺者。一命為五過。
戲殺者如弄猢猴之類。一命二十過。雖不傷命而或開囿闢圍繫猿養鹿者。一事亦為十過。卑幼有調弄者可禁不禁。亦作五過。
倡殺者。一次為五十過。
普殺者如打造鎗刀弓箭鳥銃等軍器。一事為百過併可傷人過故特重。業此者終身共為千過僅千過者。與以改悔之路也。奉官命制造者非過。
無故殺有功於世之畜。曰忍殺如牛馬駝象之類。無故者無祀典戎政等故也。一命為五十過。
殺人命人(命無憎殺愛殺諸條者。以其顯背王章。不通懺悔。不得以過言故也。)
醫術不精。寒熱誤施。攻補錯用。致傷人命者。亦曰誤殺。一人為五十過非大寒大熱。大攻大補之劑。及無反背形跡者。不作過論。若貪其利而故為行險者。為百過此貪謝儀而行險徼倖者。與人爭名而故為行險者。亦為百過此好為立異以求名者。若他人調治不錯故說其錯。妄為翻案致誤人者。貪名貪利。二俱有之為二百過。
溺一子女亦為忍殺此亦顯背王章不通懺悔者。但世有生女不舉之風。故復列此。為五百過人命非輕。天性更重。本難以過計。曰五百者律數止此也。
墮一胎為二百過。傳人一墮胎方藥為百過。
殺類
見殺生歡喜心者。曰喜殺為己所憎之人物恆有是情。微命一過。小命二過。大命五過。人命十過。
見殺稱其便捷者。曰贊殺。微命一過。小命二過。大命五過。人命十過。
見漁獵所獲。稱其得利。見寃對報復。稱其快心者。曰慶殺。微命小命一過。大命二過。人命五過慶殺較喜殺贊殺減等者。以其有愛人之心也。
見殺聞殺勢可救而不救者。曰忘情殺。微命小命為一過。大命為二過。人命為二十過。若人命勢易救而不救者。為五十過易救不救。此命由我死矣。
食見殺聞殺特殺之肉者。曰溺情殺。俱一次為一過。惟為君親所賜。以及餕胙所食者非過。
好勇鬥狠者。曰間殺言與殺止差一間也。且間或有殺者。一次為二十過。人與我鬥狠。不能忍者十過。我與人鬥狠釁。非人開者為五十過。若欺其孤弱者為百過。骨肉間為二百過悖理滅倫。乃過之極重者。
鑿井穿渠。拋棄一無主骸骨。曰橫殺。為二十過。以禮拜改葬之。免過以禮者謂盛以小襯祭以酒肴。
凌虐下人。不恤其飢寒痛苦。卒至傷生者。曰殘殺。一命為百過。
傳人一魔魅方藥。曰試殺。為五十過蠱毒魘魅。王章列於十惡不赦之條。本不當存此。但世有好奇之人。原無殺人之心。或因方藥之奇而妄為傳述者。過亦不少。
殺機(前殺類猶可加以殺之名。此殺機已盡泯乎殺之意但充類至義之盡。亦無非一殺
之機也。故曰殺機。)
無心累人凍餓。一時為一過。有心者指戲侮者言為五過。因憎其人而故為害彼者十過。
行路慌張或置器不正。累人傾跌顚危者為一過。有心戲侮者為五過。因憎其人而故為害彼者。十過。
凌虐下人一次為五過下人有過可責也。或以竹枝或以戒方。或手受或股受。小過以五下為準。大過以十下為準。此即尚書所謂扑作教刑也。若責非其器具。責非所受處。責過於其數。俱為凌虐。
不恤下人饑寒疾痛。一次為一過飢寒必為保恤。疾痛必為調治。忍視者為過。更責以勞役。過加一等。
阻遏窮苦人營謀。一次為十過此指營謀之不傷義犯刑者言。若謀為非歹。勸正之。反作功論。
見人倡義作利濟事。不竭力贊成為一過。因爭名起見者為五過。反阻撓之為十過。因爭名起見者為五十過。已成而毀敗之為五十過。大事為百過。因爭名起見者為二百過利濟之事。如建立社倉。開設義學。修平道路。葺造橋樑。設立憩亭渡船。疏通河道并泉。糾集惜字放生施藥。施棺施蚊帳棉袄涼茶薑湯。煮賑育嬰養老施義塚施燈籠等皆是。凡遇老年之殘疾之人。生厭薄心者為一過。見於辭色為二過。甚者為五過。悔而復然者為十過過難於悔。既悔而復然。過終不能改矣。過當加一等。諸條悉以此為例。
父母年老眼昏耳聾。人子奉侍偶生憎厭之心者。一次為十過念頭動處即是。稍露辭色為二十過。甚者為五十過。
父母有病不擇醫調治。一日為五十過。不謹慎湯藥委之下人。一次為二十過。不多方供奉甘旨。一日為十過。病時有不得輕進甘旨者非過。
昆弟夫婦有疾不愼擇醫。一日為十過庸醫往往誤人。有病者不可不愼擇。愼擇之道必須自己知醫。
不恤父母筋力老年父母家事已。謝者惟睡眠飲食而已。或有操作。皆人子之過也。聽其操作。一事為五過末世澆風。并有役使父母者。實難以過論。此真地獄之種子也。
家庭間有嫌怨弟兄妯娌之間難保必無嫌怨。但以一誠為感格。要亦不難消釋。不急為消釋者小事以三日為準大事以十日為準。一事為十過。甚至骨肉乖離者為百過一有小嫌即為解釋。何至乖離。茍或不知解釋漸積漸深。勢必至於乖離矣。
久淹親柩者。一歲為五十過此指經營別務絶不經心者言。因貧不能成禮而久淹者。一歲為十過喪禮稱家有無不宜久待。故亦為過。若惑於風水而久淹者。一歲為二十過。若因兄弟爭論財費而久淹者。一歲為百過。
貧賤故舊親戚。厭其往來。一念為一過。待之不以禮。一事為五過。即非親族故舊。但生憎厭亦為一過。
妬人所有以敗為歡。一念為二過。生一幸災樂禍心者為五過。若因私怨生心者為十過。凡惡人得現報。正當觸目警心。反躬自省。或哀之憫之方為正覺。若一生幸災樂禍之意。便有害於人心。為過已不小矣。況或出於私怨者也。
遇鰥寡孤獨之人。一切交關不存忠恕寬厚之心為一過。或反欺侮之為十過。甚者為五十過。
破人婚姻未成者為十過。已成者為五十過此指方結親時說或以門戶不對。貧富不等。而一言打破者。夫妻欲離異為之主謀者五百過。不與其謀而浼作離書。順情應之者為百過。
敗人苗稼田畔有高下之分。水道有蓄洩之利。同畔不仁恒多暗損。至於合塘分水。強者占利皆為敗人苗稼。若乃撒稗揠苗。實非人情不在過例。一次為十過。
禳災不修善行。反許牲牢惡願為十過。
設一機械陰謀坑陷人者小事為十過。大事為五十過。極大事為百過。小事陷人失利。大事陷人失名。極大事陷人於獄訟。有是心而事未及行者。減二等減二等。謂小事二過。大事十過。極大事二十過也。
習學拳棒兇器為十過。
狼籍字紙五穀為不恤生人之本。一次為一過。至千字千粒外者加過。
嗜碁一日為二過古語云。善畫者多壽。為其觸筆皆生機也。善奕者多夭。為其動念即殺機也。抑且費時失業。故列為過。
功例
救微命
觸境生憐。方便釋放者曰。哀救一次為一功此見其困苦。實生憐憫之心者。故功獨重。至百命外加功凡云一次一功者。雖一命亦作一功。凡云百命外加功者。核命數計功。則以百命為一功。千命為十功。萬命為百功。過亦倣此例。
作意放生。勞力營救者。曰力救。一次為一功百。命外加功。出錢買放者曰破財救。自百命至千命為一功。千命外加功出錢買放富貴易為。且心與力俱輕。功宜減。所費照三十文為一功。例另記後俱倣此。
鑿池開囿廣勸放生者。曰法救。倡義者為百功利非一時。功能漙及故功最大。所費總照三十文一功例另記。
救小物命
哀救者。一次為一功一命亦為一功。
力救者。一次為一功一命亦為一功。
破財救者。一次為一功。費以三十文為一功。
法救者。一事為百功有費照前例。
因放生。致缺孝養親心不當反為二過。親心悅功。可加一等。
救大物命救大物命必生哀憫之心。又必費力且必費財。故不分三等。
救一傷人之物曰過。情救虎狼之類為二功費依前例。
救一無害於人之物。曰大慈救羊豬獐鹿之類。為十功。
救一有功於世之物。曰報德救牛馬之類。為五十功。
設法禁止屠殺牛犬。或勸化屠獵等人改業。曰普護救。為百功空言無裨者亦作一功。
救人命
精於醫術。救一危症作五十功。重症作二十功。大症作十功。輕症作五功。小症作二功。極小極輕症如瘡癤疥癬之類亦作一功。惟受謝者非功。功或浮於所謝。仍可補記假如救一危症應得五十功。以三十文為一功算。應受謝錢一千五百文。謝不及數餘功自當補記。
力救一被焚被溺者。為五十功有費另記。
哀救一無依子女。設法收養得長成為二百功。使之終身得所為五百功。即不長成亦為百功。
阻人溺子墮胎一命為二十功。見有負寃受獄者。苦心戮力出之。俾死刑得生。重罪得減。均為五十功。
絶殺類
見殺不能救。生哀憫心者。曰心救。一次為一功。微命為二功微命功反多者。以其難
起哀心故也。
見殺不能救。口稱可憐。冀人解釋者。曰口救。一次為一功。
見殺聞殺特殺之肉不忍食。一次為一功。
見人好勇鬥狠。力為勸救。一次為二功。
人有與我鬥狠者。閉戶避之為十功。
葬一無主骸骨為二十功有費月記。
倡義作利。濟事大事百功如建義倉設義學施棺施蚊帳綿袄煮賑等事。小事五十功如造橋平路建立茶亭渡船等事。細瑣事二十功如糾惜字放生施涼茶施薑湯施燈籠等會之類。若有力者議建常平社倉。普利天下育嬰育老。功垂後世。俱作五百功凡有費皆照例另記。
妾媵生育。主母撫之。時時與己出者比較。每一念為一功。事事不致軒輊。每一事為一功。
為絶分親。知絶後者立繼。并教養之一人。為二百功。至成立為五百功。
不毀傷巢卵雛麛。一次為一功。見人有毀傷者。勸止之亦為一功魚子不經鹽三年猶可
活凡人食魚捨子均可為功。
杜殺機
飢人與之一餐。凍與之一衣費宜另記。扶持一顚危人。指引一迷路人。無歸者留之一宿。俱為一功。
寬恕下人過犯。矜恤下人飢寒疾痛。俱一次為一功。
見人倡義作利濟事。極力贊成為十功。不費財力口稱揚之。亦作一功。
見人流落無依。不忍為丐乞者。為之謀一安身處。為五十功凡人忍為丐乞者。雖有安身處亦不能久。
異鄉人流落不得歸。助之盤費三千文為一功。倡義為之湊集盤費。為十功。
善解一仇為十功。仇深者為五十功父母生死之仇不在此例。
事父母服勞奉養。先意承志。每致親心喜悅。一次為一功。
父母有勞動處。善為勸止。親安而悅者。一次為一功。
兄弟間任勞推逸。一事為一功。
勸人弗事刀筆。一次為一功。見從永戒為二十功。
勸人弗離婚為一功。能委曲周旋之為五十功有費另記。
勸人弗暴殄天物為一功暴殄飢歉之因也。以此勸人功亦最大。
勸人放生。一人見從為十功。
矜恤鰥寡孤獨之人。一次為五功有費另記。凡言矜恤者必起哀憐心。或酒食惠施。或盤餮遺餽皆是。即空言慰撫亦可為功。但應減等。
矜恤貧苦親戚故舊。一次為五功有費另記下同。
矜恤遇災禍者。一次為五功。
矜恤老年殘疾之人。一次為二功。
奸惡之人陰謀害人。乘間勸止。一事為十功俗學迂儒必以擇奕立論。一切奸惡之人避之如仇。而不知具大智慧得大慈悲。有大機權者正當深入此輩之室。而為之轉移。若係有權力者更宜留心。結契轉變有法。常得一言而利及天下。可徒高一己之名。而概以奸惡絶之耶。害大者功宜加等。成全一困苦人營謀。小事一功。大事十功小事指一時之利言。如稱貸貨賣之類。大事指久遠之利。言如技術經營之類。
二戒盜
事事光明正大。念念舍己利人。謂之戒行圓成。戒行圓成者得大富報。得人盡力報。得所願必成報。得為天神報。若慈悲普捨。證菩薩乘。
盜財劫奪穿窬者。顯犯王章。不通懺悔不在過。
欺隱人財物。人必生疑者。曰明盜。一次為一過。三十文外加過雖一文亦為破戒。亦
當記。過大約過有輕重。以三十文為準。非謂不滿三十文即非過也。記法自一文至三十文俱為一過。自三十一文至六十文俱為二過。自六十一文至九十文俱為三過也。後俱倣此。
欺隱人財物。而人不生疑者。曰暗盜。一次為二過。二十文外加過。
欺隱人財物。恐人生疑而因賈罪於人者。曰誣盜。一次為五過。十文外加一過。
乘急苛取。恃強轄取者。曰挾威盜。一次為五過。至十文外加過。
背眾私取。恃智巧取者。曰挾詐盜。一次為二過。二十文外加過。
取窘迫人所有。或患難人所遺者。曰絶命盜。一文為一過盜且兼殺。過得不重乎。
受人寄託。代人買賣於中欺隱者。曰典守盜。一次為二過。二十文外加過。
欺隱家長眷屬之物。以及官府公物者。曰減倫盜。十文為一過。
盜名名為天地所忌。且人之愛名更甚於愛財。盜戒宜嚴。
竊人之才能以為已有如文章技藝。非己所有。攘竊成名者。明盜一次為一過。暗盜一次為二過事之大者如功名。中己得名即累人失名。過加三等。
竊人之善以為己有者如公善倡義自人。冒稱倡義自己者。私善人本自出至誠。冒稱勸
之自我者。明盜一次為二過。暗盜一次為五過。
竊人之惠以為己有者恩惠出之自人。冒稱出之自己。小事二過。大事五過。人終不得
白己。或受其報者為十過。
竊人之功以為己有者如醫藥謀望中多有。小事五過。大事十過。人不得自己享其利者為二十過。
凡報恩報怨。假公濟私者。小事五過。大事十過。
妄執邪見。倡為異教。惑眾取利者。曰邪盜。倡者五百過。從者百過天主大成青衣白衣等類皆是。
盜命盜竊之中恆有性命所關者。雖念不及此而過自重。
謀人產業。奪人生理。一事為五十過。若係暗盜。陰險特甚。應作百過。甚者二百過。致人失業困苦為百過。
盜人秘密訣法。致人失業者。小事十過。大事二十過。己享其利者為百過。
賣僮婢。貪重利。致不得所者。曰坑陷盜。一人為五十過。
誘人嫖賭。於中取利者。曰極惡盜。一次為百過。
以春方邪藥售人者。曰蠱盜。一次為五十過。
以採戰邪術惑人求利者。曰妖盜。一次為百過。
盜充無盜之跡有盜之心。或無盜之心類盜之跡者。皆名之曰盜充。
使用輕重戥秤。大小升斗者。曰市行盜。一次為一過。
攛掇卑幼。盜廢家長財物者。曰教盜。一事為五過。
喜人奢靡。或攛掇人奢費者。曰耗盜。一事為一過。
乞假用物。遺悞他處。以致無還者。曰懈盜。一事為一過。
無心誤取他人用物如夾帶之類。曰誤盜。累人尋覓或致失事者。一次為一過。
為人用財過於寬厚。借人財物以邀結自己聲名者。一次為五過。立意為求名者免過如馮讙為孟嘗焚卷之類。不當者一過。
勸入淫祀以及祈禳者。一次為二十過。
勸人捨財非實落功德。徒市一己聲名者如建鬼神祠宇之類。百錢為一過。以上三條俱曰偏盜偏執一己之見故曰偏盜。
規避差徭。曰罔上盜。一次為二過。
博奕賭勝。曰戲盜。一次為二過前條殺戒中所列。是指不賭勝者說。故過輕。此指賭勝者。則名為博奕。實則賭具矣。故過特重。
攙和五穀。曰明欺盜。一次為一過酒沖水。布刮漿等類俱可。例推。
用意探人隱微。曰鬼伺盜。一事為二過。
倡義為無益事。擾累地方者。曰妄盜如高檯扮戲賽神行會之類。一次為五十過。更有
私心於中取利者為百過。
縱六畜食踐他人五穀墳塋者。曰傷本盜五穀為生人之本。墳塋亦為水源木本。故曰傷本盜。一次為五過不義中更兼不仁過自不輕。
買賣交易貪取便宜。曰小見盜。一次為一過。
誤得假銀復用於人者。曰償失盜三十文為一過。
教人燒煉鉛汞。曰欺天盜。一次為百過。
見燒煉丹書。不急焚毀。曰遺害盜。一書為十過名雖燒煉。其實用銅為之者必遭天譴。然世人為心所使。見是書而惑志者多。故必燒盡以絶後患。
盜原好奢好懶盜之源也。正本清源多在勤儉。
飲食嫌惡薄。衣服嫌樸陋。居室嫌湫隘。器用嫌粗惡。俱以一念為一過。
飲食必求肥甘。衣服必求鮮麗。居室必求塏爽。器用必求精良。俱一念為二過此未見於事為。
飲食嫌惡薄求肥甘。費十文為一過。衣服嫌樸陋求華麗。費百文為一過。居室嫌湫隘求塏爽。費千文為一過。器用嫌粗惡求精良。費百錢為一過。無力強費者加一等。因之違負約者加二等。
有食於人嫌其淡薄不成禮者。一念為一過。
縱飲饕餈。曰狗盜。俱一次為二過。縱飲至醉。饕餈至傷。為五過乩訓曰。酒之為禍。殺盜淫三業皆因之。葢酒能亂性。暴發貪嗔貪。合於財則為盜之原。貪合於色則為淫之媒。嗔生於暴則為殺之機。欲戒三惡必先戒酒。即不能絶亦務在節之。毋為所困可也。
廢業遊閒。一日為一過。
日中無故睡眠為一過。
賓客燕食崇尚奢靡。一次為二過。甚者為五過。若以奢靡驕人者。為十過凡便飯過四簋。宴會過八簋一席。而山珍海錯無不備者。皆為奢靡。
縱婦女置金珠艷飾。一事為五過。所費以三十文為一過。小兒衣綢帛。一事為五過非惟習奢。抑且減福。故宜重戒。
縱婦女入廟燒香。通僧尼往來者。曰陰恠盜。一次為五過。置造戲具簫笙紙牌之類小事為十過。大事為五十過。
於一切吉凶之禮。作無益之費。均以三十文為一過。
托節儉之說於父母。四事供養不盡其誠。一事為十過。甚者為五十過四事供養謂飲食衣服湯藥臥具也。
為人師者授藝不能盡心。一日為一過。一切得人心力錢。而不實心為人辦事者同論。
虛稱奉教修功。不辦實心克治者。曰侮法盜。一日為一過。
功例
捨財
愛其人而捨者。曰喜捨如敬老慈幼。愛有德有能之士。因而有所餽遺者。一次為一功
。三十文外加功若趨炎附勢。貪名利或喜結納者非功。
憐其人而捨者。曰悲捨如施乞丐。救飢寒之類。一次為一功。三十文外加功借以邀世譽者非功。
人受其惠己無所損者。曰自然捨如為人愛惜財物及拾遺還人之類。每次為一功。值百錢外加功。
費心費力而不受謝者。曰力捨如醫家送方。力士効力。或為人謀事為人息爭等類。每
一事為一功。有成效者小事二功。大事十功。為人賠墊以成其事。應補以息人爭。而
事過無償。不露聲色者。曰暗捨。一事為五功因之自矜者減一等。十文外加功意有所為者非功。
設法廣募。澤可遠布者。曰法捨。每一事為五十功。大事為百功。極大事為二百功貪名者功減二等。
捐貲刋刻善書。曰教捨。費三十文為二功。
見人有急。理可取而不取。曰慈捨。三十文為二功意有所為者非功。
捨名
己有才能。為人盜竊不求表白者。曰忘能捨。一事為一功。人有為我表白者。謙不受曰讓能捨。一事為五功。
己有善行。為人盜竊不求表白者。曰忘善捨。一事為二功。人有為我表白者。謙不受曰讓善。捨一事為十功。
己有恩惠及人。為人攘奪。不求表白者。曰恩捨。一事為五功。人有為我表白者。謙不受曰讓恩捨。一事為二十功善大而惠小讓恩之功較之讓善更多者以人之情往往捨大而不能捨小也。
人有盜行。賈禍於我者。甘受不白。曰容濁。捨一事為二十功。無端受人謗。反己自責自修。不求暴白。曰增進。捨一事為十功。
捨命
產業生理。一切資生之事。人有與我爭奪者。讓之不較是非。不怨窮困。曰安命。捨一事為五十功此指以命自慰者言。若以大悲心忘我窮困。喜人得利者。為二百功。若見得一切無常。絶不關心者。為五百功。
忍飢而飯人。忍寒而衣人。傾囊而濟人。曰忘命捨。一事為百功。小事如一飯之德亦作十功。惟有為者非功如慕色之類。不避艱難捐軀救人。曰全身捨。一事為百功。事非君親尚宜酌量。或為天下利害起見。方可為此大事五百功。
絶盜充
戥秤斗斛。出入公平。若肯吃小虧。曰無形捨。一次為一功。值十文外加功。
勸人節儉。曰口舌捨。一次為一功。
乞假人用物。為人細心愛護。如期送還。及借人書籍為之修釘破損。改註訛字。俱為一功。
不避差徭。不逋稅課。俱一次為一功。
交易借貸。不違要約。必如期為一功。
租債出入。稍存寬厚。一事為一功。三十文外加功。
交易買賣。貨真價實。不攙和。不虛誑。一日為一功。
倡義禁止作為。無益擾累地方等事。一事為二十功如禁止高檯演戲。賽神行會。元夜鬧燈。五日競渡。等事。若因爭名起見。或因私忿起見者。非功。
焚燬一壞人心術書為一功如燒煉。方書房術之類。
斥逐一強梁童僕為十功別有所為者非功。
誤得假銀。即棄不用。三十文為一功。
謹守盜戒。一草一葉不與不取。一次為一功如不告主人攀折花枝之類。
謹盜原
飲食不嫌惡。薄衣不嫌樸。陋居室不嫌湫隘。器用不嫌粗惡。俱一念為一功此為初學
言之也。亦自見為惡薄樸陋。湫隘粗惡而強忍之。故以為功。若至德成并。不見為惡稱樸陋湫隘粗惡矣。又從何處記功。總之功過全在天理人欲交戰處定案。人欲勝則為過。天理勝則為功。全盡天理功過二字俱可不立。餘悉倣此。
飲食衣服居室器用。力堪華膴而甘心淡泊。節以施人。存是心者一念為二功。
有食於人。或遇於淡薄不成禮。心反慕樂。喜其節儉者。一次為一功。
飲不求醉。飯不求飽。思天下飢者渴者。虛己節省家食外食皆同。一次為一功。
終日勤敏。不致虛縻廩粟。一日為一功士農工商各盡其業便是。一念之貪。皇皇求利者非功。
革一奢靡俗習為十功。並能化及他人為二十功。釀成風俗為二百功。
勸一人勤儉作家為二十功。即不聽從亦作一功。
以勤儉教家子弟。謹率家規。一月不亂可作一功。終歲不亂可作十功習於寬厚樂善喜施功亦準此。
一切吉凶之禮不事虛文如婚禮鼓樂彩轎燈棚之類。喪禮紙俑綵亭以及喪車飾以綵帛之類。生子三朝彌月朞歲廣作湯餅之會之類。事難枚舉。全在達者敦本抑末。轉移風俗。當思不止為一身計方妙。敦崇儉樸。一事為十功。
三戒淫
接遇惟禮。忘男女相。謂之戒行圓成。戒行圓成者。得功名顯達報。眷屬貞良報。超越欲界。得生十八梵天報。若慈悲普護。證菩薩乘。
淫婦有關名分者為根本重罪。犯之不通懺悔必墮地嶽。不在過例。
恃財恃勢誘劫成淫。情愛實輕者。曰暴淫。一人為五百過。僕婦為二百過。
情好纏綿。死生不解者。曰痴淫。一人為二百過。僕婦為百過。
本非有意。境地偶逢。彼此動情不克自持者。曰寃業淫。一人為百過。僕婦為五十過。
既犯淫戒。復對人言者。曰宣淫。一次為五十過此於本等淫業罪過外加錄。
意有所求。邪緣未集。妄稱有私者。曰妄淫。一事為五十過自妄邪淫實非情理。然今世少年以惡為能者。往往有此。故列以為戒。
淫孀女
暴淫一孀閨女為千過惡不可逭。難以計數。曰千過者約辭也。亦見其惡之出格而已。必受三途之報。又何功之可折除哉。婢女為五百過。
痴淫一孀婦閨女為五百過。婢女為二百過。
冤業淫一孀婦閨女為二百過。婢女為百過。
為孀婦閨女宣淫一次為百過。妄淫者加一等孀婦之名節獨重。妄淫之罪亦獨重。
淫僧尼僧尼者為破佛律儀。亦名根本重罪。恐世不解。故復列此。
暴淫一僧尼為無量過必受地獄報。
痴淫一僧尼為千過必受畜生報。
寃業淫一僧尼為五百過。
為僧尼宣淫者為二百過妄淫過同。
淫娼妓
暴淫一娼妓為五十過奪人所愛。及淫器恣肆之類。
痴淫一娼妓為百過。
寃業淫一娼妓為二十過。
宣淫為五過妄淫為十過不惟無耻。且足導淫。故過不輕。
淫類
正色不節。有非時非地者。曰正淫正色之淫故曰正淫。一次為一過。
倚仗福財。廣置姬妾。曰縱淫。一人為五十過。
愛妾棄嫡。致嫡怨望。曰偏淫。一事為十過。致妾失禮於嫡。一次亦為十過。
談及婦女容貎妍媸。曰擬淫。一次為一過。
遇美色留連顧盼。曰暴淫。一次一過。
無故作淫邪想。曰造淫。一次為五過。
夜起裸露。小遺不避人。曰獻淫。一事為一過。
淫夢曰幻淫。一次為一過。不自刻責反追憶摹擬。曰心淫。為五過。
淫媒
習學吹彈歌唱。一次為二過。學成為二十過。
看傳奇小說。一次為五過。
家藏春工冊頁。一頁為十過。
善戲笑一次為二過。非婦女前亦為一過。若以有心調笑者為十過戲笑為淫媒之第一。故當嚴戒。
行立不端。傾側取態為五過。非婦女前亦為一過。有心獻媚者為二十過。
坐或傾側或邪睨為二過。非婦女前亦為一過。若有意送情為二十過。
非親姊妹手相授受為一過。有意接手心地淫淫者為十過。
危險扶持者非過。扶持時生一邪思仍作五過。
途遇婦人不側避為一過。正視之為二過。轉側視之為五過。起妍媸意為十過。
焚佩淫香。一次為一過。
擅入人家內室及孀尼之門。一次為一過。
交一嫖賭損友為五十過嫖賭大過雖舊好亦當絶。。
早眠遲起一次為一過早眠遲起即有多淫之意。
縱婦女艷粧一次為一過冶容誨淫所當深戒。
看淫戲一次為一過。倡演者五十過。
對婦女作調笑語。雖非有意亦作五過前戲笑輕此調笑重。若有意者為二十過。
見婦女作調笑語。不以正色對之為一過。因其調笑而起私邪之念者十過。
對婦女極口稱讚其德性者非過。極口稱贊其才能者一過。極口稱贊其女工者二過。極口稱贊其智慧恩德者五過。
在婦女前傳述邪淫事者一次為十過。有心歆動者為二十過。穢褻不堪者。即無心亦為二十過。惟辭涉勸戒。言中能起人羞惡之心者非過。
在婦女前吟咏情詩艷語者一次為五過。有心歆動者為二十過。贊歎情深語艷者為十過。惟語關勸戒者非過。
在婦女前談及巧粧艷飾。與時樣花翠裙襖者。一事為一過。於婦女前多作揖遜謙恭者。亦為一過與婦女交接本屬非禮。有不得已。惟在率直端莊。修容非所宜也。
功例
保婦行
畏己損名失德。著力忍慾拒奔者。曰畏保。一人為五十功。僕婦為百功過輕者功自重陰律然也。
悲其貪欲失節。而正色拒奔者。曰愛保。一人為百功。僕婦為二百功前條為己。此條為人。處心不同。功亦有異。
先事預防。能使淫奔者無隙可乘。曰無形保。一事為十功防淫以禮。事事以禮範。身淫奔者自無隙可入。事非一端。功宜從簡。
捨財捨力。委曲全人節操者。曰善保。一人為二百功。僕婦功同如勸人弗離婚及防範嚴整之類。
保孀女行
畏保一孀婦閨女行為百功。婢女加一等。
愛保一孀婦閨女行為二百功。婢女加一等。
無形保一孀婦閨女行一事為千功。即杜淫媒中諸條。此指婦女有邪狎意者。故功獨重。
善保一孀婦閨女行。一人為二百功。僕婦婢女功同。
保僧尼行
畏保一僧尼行為百功。
愛保一僧尼行為二百功。
無形保一僧尼行。一事作五功。
善保一僧尼行為二百功。
保娼妓行
贖一娼妓從良為五十功。有費以三十文為一功。另記。
勸人贖一娼妓從良為二十功。
助人贖一娼妓從良為五十功。作妾者為十功。有費另記。
守正不入娼妓家不與娼妓席一次為五十功。
平人將陷入娼妓家。力為救拔。一人為百功。有費另記照三十文為一功例。
絶淫類
正色能節。半月為一功出外者非功。有違言者反功為過。
使女姬妾遣嫁以時。使之得所。一人為五十功使女至二十即當嫁。姬妾無出。至三十即當嫁。
家規整肅。上下和順。妻妾無間。一年為五十功。
閨房之中不溺情而狎。不執私而拗。事事和順。十日為一功。秉禮不輕入孀尼之門。一次為一功。
禁止婦女艷飾。一事為一功不施脂粉。不佩香囊。不焚淫香。不穿艷服。不戴金銖。皆可為功。矢口不談邪淫事。一次為一功。
禁止寺院作節守夜為十功。
禁止弗演淫齣為十功。
婚嫁擇德不擇貎為二十功。
杜淫媒
家中不許吹彈歌唱。一次為一功。
焚毀傳奇小說。一書為二功。
行立必端。視聽必正。言語必莊。俱一事為一功積久自然謂之成德。可不復記功。
遇婦女授受不親手。一次為一功。
聞婦女調笑語。以正色應之。一次為一功。
遇美色不留盼一次為一功。
不看淫戲。一次為一功。
與婦女言貞節故事閨範禮法。一次為一功。
絶一便辟損友為十功。
人有談淫賭佳趣者。避之弗聽為一功。若以正語間止之為二功。
三姑六婆禁弗入門一次為一功。
兒女禁弗嬉遊諧笑。一次為一功。
不受婦女私贈。一次為一功。
不受婦女私托買賣。一次為一功。
不私贈婦人禮物及有交際餽遺。弗用婦人所需之物俱為一功。
四戒惡口
在在歡喜。語語柔和。謂之戒行圓成。戒行圓成者。得人人悅服尊信報。得大富貴報。得生天報。若慈悲普愛。亦得證菩薩乘。
罵尊長關係君親不通懺悔。不在過例○兄弟至戚同論。
小辱其聲名者。曰謾罵。一言為二過。
訐其陰私者。曰痛罵訐人陰私短失。令聞者如火燒心。實實能痛。一言為五過。事關淫盜為十過。
辱其父母祖先者。曰辱罵。一言為五過。
願其死絶者。曰咒罵。一言為五過。
粗獷不堪者。曰惡罵。一言為十過。
嬉笑調嘲者。曰戲罵。一言為一過。
辭係恃強欺弱者。曰侮罵。一言為一過。
辭係幸災樂禍者。曰笑罵。一言為一過此指無心之口過言。若實有幸災樂禍之心。更出諸惡口。當作十過。前條亦倣此例。
罵平等
謾罵者一言為一過。
痛罵者一言為二過。
咒罵者一言為二過。
辱罵者一言為二過。
惡罵者一言為五過。
戲罵者一人為一過。
笑罵者一人為一過。
侮罵者一人為一過笑罵侮罵。有心者。過例照前。
罵卑幼
謾罵者一人為一過。
痛罵者一言為一過。
咒罵者一言為一過。
辱罵者一言為一過。
惡罵者一言為五過。
戲罵侮罵笑罵。重者一過。
罵狀
高聲呌喊者。曰躁急狀。一言為一過。尊長加一等。卑幼免過凡云非過者不為過也。云免過者姑恕之詞也。
高聲喝叱者。曰凌人狀。一言為二過。尊長加二等十過。卑幼免過。
搥檯拍椅者。曰發狠狀。一次為二過。尊長加一等。卑幼免過。甚者為一過。
搥胸噯氣者。曰寃抑狀。一次為二過。尊長加一等。卑幼免過。
怒目突視者。曰氣憤狀。一次為二過。尊長加一等。卑幼免過。
掉頭不顧者。曰輕棄狀。一次為一過。尊長加一等。卑幼非過。
擲摜家伙者。曰俗惡狀。一次為五過。尊長加一等。卑幼為一過。
見卑糼咒罵可禁不禁。尊長咒罵可勸不勸者。曰縱罵。一次為一過。
功例
愛尊長
遇寃抑。平情理解。曰順理愛人。一次為一功。
遇橫逆。笑受不較。曰不恭愛人。一次為二功。
遇寃抑橫逆。自反自責。曰克己愛人。一次為五功。
見人失行。婉轉勸教者。曰訓導愛人。一次為二功。
受謗受侮。忍默不訴者。曰戇形愛人。一事為五功。
見不平事。婉曲分解。為周旋愛人。一事為二功。
愛不等
順理愛人者。一次為一功。
不恭愛人者。一次為五功。
克巳愛人者。一次為十功。
訓導愛人者。一次為二功。
忘形愛人者。一事為十功。大事加等。
周旋愛人者。一事為二功。
愛卑幼
順理愛人者。一次為二功。
不恭愛人者。一次為十功。
克己愛人者。一次為二十功。
訓導愛人者。一次為一功。
忘形愛人者。一次為十功。
周旋愛人者一事為一功。
忍罵狀罵狀。即前躁急凌人。發狠寃抑氣憤輕棄俗惡七罵狀也。忍有二義。一自忍其罵狀不敢或犯。二忍人之罵狀不敢或怒也。義以自忍其罵狀為主。
於尊長前能忍諸罵狀。一次為一功。
於平等前能忍諸罵狀。一次為一功。
於卑幼前能忍諸罵狀。一次為二功。
撫孤子待童僕。能無怒狀。復不縱弛者。終歲為五十功。
忍人諸罵狀。畧不動心者。一次為一功。難忍處能忍為二功。
五戒兩舌
在在彌綘。嫌隙處處。消釋是非。謂之戒行圓成。戒行圓成者。得所作必成報。得人天敬禮報。得生諸梵天報。若慈悲大願。巧利方便。得證菩薩乘。
唆所愛惟偏愛生奸者。巧為提醒。不作過論。
有是情而粧點以甚之者。曰粉飾唆。一事為一過。已甚者為二過。
無是情而捏造者。曰誣唆。一事為五過。
彼此搆鬥者。曰反覆唆。一事為十過。
似譽其人而郤中所忌者。曰刁唆。一事為五過以上泛指人所相愛者言。處人姻婿甥姪生徒僕妾之間。為粉飾唆者。一事二過。為誣者一事十過。為反覆唆者一事二十過。
為刁唆者一事十過。因唆成釁者。統為五十過。
唆所尊惟道異端邪說者。力為開導。不在過例。
粉飾唆者。一事為一過。
誣唆者。一事為二過。
反覆唆者。一事為五過。
刁唆者一事。為五過以上泛指人所尊敬者言。
處人三黨尊親。及嚴師憚友之間。為粉飾唆者。一事二過。為誣唆者一事五過。為反
覆唆者。一事十過。為刁唆者。一事十過。因唆成釁者。統為二十過。
唆所親惟親好惡匪類者。善為勸戒。不作過論。
粉飾唆者。一事為二過。
誣唆者。一事為五過。
刁唆者。一事為五過。
反覆唆者。一事為十過以上泛指人所親近者言。
處人父子兄弟夫妻妯娌之間。為粉飾唆者。一事五過。為誣唆者。一事十過。為反覆唆者。一事二十過。因唆成釁者統為百過。
唆隱造唆必有隱情。過實憑情為輕重。
假托腹心。意在逢迎者。曰諂唆。一人為十過一人指所唆之人。
心懷仇怨。假唆以洩其憤者。曰仇唆。一人為二十過。
人本有隙。唆以甚之。使結仇成訟。因而取利者。曰貪唆。一人為五十過。
別無所為。因人喜怒而順其情以為之毀譽者。曰便唆。一人為二過便唆意即諂唆。而情稍輕。
已有嫌隙。反唆其所親所愛者。使之成隙以為快心者。曰反唆如與其父有隙。反於父前唆其子。使之父子不和以為快意者是也。一事為二十過。
妬人得寵。唆以間之。希已得寵者。曰妬唆如己為次子。父愛長兄。反覆唆搆使之有間。冀不愛彼而愛我是也。。一事為十過。
唆類
聞有嫌怨人語。無心中偶向其人之前泄之。為一過。聞有謀害人意未必有是事者。偶於其人之前洩之。為二過。人有謀望不成。未知阻撓屬誰。而我偶向其人說明者。為一過。
人之子弟偶為不善如嫖賭之類。深自愧悔。復於其父兄前揭揚其不善者。為二過若不知愧悔。誼當稟白戒飭者。又不可隱諱。
有無心之言。適中有心之聽者。此言確有根據。為一過。若此言漫無根據。全屬不稽者。為五過。
是非之言出自婦人之口者。傳述之雖無害。亦為一過。
容使女僕婦搬鬥是非。一事為二過家庭之禍多始於此故過獨重。
閒談人是非。論人短長。即無關係。亦為一過。
功例
全所愛
為一人隱惡。使怨者不怨。曰獨力周旋。一事為一功。
彼此交為隱惡。使全舊好。曰兩面周全。一事為二功。
人有嫌怨曲為解釋。及有唆搆者善為開導。曰四面周全。一事為五功。
本無惡意人或懷疑者。力為表白曰明周全。一事為一功。兩有嫌怨巧使投合者。曰暗周全。一事為五功。甚者十功。極甚者二十功。
彼欲中此而此不覺。不發彼隱。而自能令此不為所中。曰巧周全。一事為十功。大事五十功大事如身家所關者。以上指親朋之泛常相愛者。
處人姻婿甥侄生徒僕妾之間。為獨力周全者。一事二功。兩面周全者。一事五功。四面周全者。一事十功。明周全者。一事二功。暗周全者。一事十功。巧周全者。一事二十功。
全所尊
獨力周全者一事二功。
兩面周全者一事五功。
四面周全者一事十功。
明周全者一事二功。
暗周全者一事十功。
巧周全者一事二十功。
處人三黨尊親嚴師憚友之間。為獨力周全者一事五功。為兩面周全者一事十功。為四面周全者一事二十功。為明周全者一事五功。為暗周全者一事二十功。為巧周全者一事五十功。
全所親
獨力周全者。一事為五功。
兩面周全者。一事為十功。
四面周全者一事為二十功。 明周全者一事為五功。
暗周全者一事為十功。
巧周全者一事為五十功。
處人父子兄弟夫妻妯娌之間。為獨力周全者一事十功。為兩面周全者一事二十功。為四面周全者一事五十功。為明周全者一事十功。為暗周全者一事五十功。為巧周全者一事百功。
杜唆隱
立心正直。略無諂曲。遇有是非力為排解者。一事為一功。大者為五功。
立心慈恕。素無仇隙。遇有是非力為排解者。一事為一功。大者為五功。
不為名不為利。好為人解紛憩爭者。一事為二功以上俱指口舌。解紛不指成功說。
立心謹愼。語不輕出。一事為一功此指欲言而忍默者。
和一鬥。憩一訟。易為力者為五功。難為力者為十功。事關骨肉至戚者。和鬥為二十功。息訟為五十功。
絶唆類
聞人嫌怨。人語譏誚。人語隱諱。不宣者一功。善言勸戒者二功。
聞人有仇恨人意。仇恨人語。善為解釋者。一事二功。人有謀望或者從中阻撓。力為勸諭。更不洩其阻撓之意者為五功。不聽刁唆自和朋舊。一事為五功。
不許婦女談論他人是非。一次為一功。
不許婦女小兒僕婦使女。告愬嫌怨傳述是非。俱一次為二功不許者。凡有告愬傳述者。必斥責之。正教之是也。
不竊聽人私語。一次為一功。
不窺人私書。一次為一功。
六戒綺語
即溫聽厲。必敬必恭。謂之戒行圓成。戒行圓成者。得多人恭敬報。得威權赫奕報。得生諸梵天報。若大悲平等不敢輕視一切眾生。得證菩薩乘。
戲笑但笑而不言。以示意者為戲笑
見人失遂而戲笑者。一次為一過失遂如人傾跌失物染污之類。
見人禮貎語言失錯而戲笑者。一次為二過。
見人形貎不全戲笑者。一次為二過。
見人為不務本業事而戲笑者。一次為二過。
見人為剛戾不仁事而戲笑者。一次為二過。
見人自稱才智技能而戲笑者。一次為二過。
見人自譽德望。自矜功能而戲笑者。一次為二過。
見人受屈辱而戲笑者。一次為五過。
見尊長有失而戲笑者。一次為五過。
戲調言不正出。以譽為嘲者曰調
見人失遂反稱得意者。如人傾跌曰好是也一次為二過。
見人禮貎語言錯失。反稱正如是者如稱家父誤曰尊翁先父之類。一事為二過。更或效之。致他人笑者為五過。
見人形貎不全。反稱甚好者如對秃者言省得篦頭等之類。一言為二過。
見人為不善事。反稱豪舉者。一言為五過。
見人自稱才能。自譽德望。順其詞而甚之以為調者。一言為二過。逆其詞而折之以為調者。一言為五過。見尊長有失而戲調者。一言為十過。
戲嘲以戲語為譏彈者。曰戲嘲
嘲人失遂。一次為五過。
嘲人禮貎言語失錯。一次為五過。
嘲人形貎不全。一次為五過。
嘲人不務本業事。一次為二過。
嘲人為不善事。一次為二過。關淫盜者為十過。
嘲人受屈辱者。為二十過能受屈辱是大善事是大善人。反調嘲之恐敗其德。故過特重。
嘲人自譽才能德望者。一次為五過。
嘲及尊長者。一次為二十過。
戲謔粗獷不論辱人求勝。為戲謔
稱人諢名。一次為一過造人諢名。一人為五過。因而其名大彰不得沒者。為二十過。
以人妻子眷屬為戲謔者。一次為十過。
子前嘲其父。父前嘲其子。夫前嘲其妻。妻前嘲其夫。以及翁壻甥舅之前互相調嘲者。一事為五過。
以閨閫事相戲謔者。無關係為五過。有關係為五十過無關係如嘲人懼內之類。有關係如潮人外遇之類。
戲謔及鬼神者。一言為十過。
戲謔及古人者。一言為五過。
戲謔及聖賢仙佛者。一言為二十過。
戲謔及經書者。一言為五過。
以畜比人。以後方口俱。一言為一過。
戲筆妄持文藻。戲弄筆墨曰戲筆
刻意形容醜事。事涉古人為一過。事涉今人為二過。善飜古人成案如武王非聖人論之類。一事為一過。
戲作詩歌嘲笑古今人物。一事為二過。
戲作妖艷傳奇。一書為五十過。
欺人不知於贈送詩文中暗為嘲笑者。一事為十過。造人揭為二十過。
批評傳奇小說。贊歎才子佳人。與邪盜奸淫之事以炫人心志者。為二十過。
纂集古今戲說文詞。一卷為五十過。
纂集古今情詩艷語。一卷為五十過。
纂集古今男女私情事蹟。一卷為五十過。
錄淫艷之詩。一首為一過。
造一風情語。作一淫艷詩。俱為五過。留連歌詠古今閨怨情詞。一次為一過。
功例
體敬未及慰撫規勸。但以哀愍心起肅恭貎者。曰體敬
見人失。遂肅然起不安意。一次為一功。
見人體貎語言失錯。不失恭敬者。一次為一功。
見人形貎不全。惄焉生悲者。一次為一功。
見人受屈辱而肅然起敬者。一次為一功。
見人自譽。我敬不懈者。一次為一功。
見卑幼有失。仍不失敬者。為二功。
敬慰撫慰人必本於敬不敬人必自愧
見人失。遂以好言撫慰之。一次為一功。
見人體貎語言失錯。不失恭敬者。一次為一功。
見人形貎不全者。善安撫之。扶持之如孔子詔師冕階也席也之類。一次為二功。
見人受屈辱者。撫慰之。贊揚之。一次為二功。
見卑幼有失。善為教導。不以笑傲待之。一次為二功。
敬勸勸人必本於敬方能感人。若有一毫不敬。人反以為嘲笑之矣
見人好賭。委曲勸止之為一功。若聽從為二十功。
見人好嫖。委曲勸止之為一功。若聽從為二十功。
勸人務本業為一功。聽從為十功。
勸人勤讀書為一功。聽從為十功。
勸人孝悌為二功。聽從為五十功。
勸婦人孝翁姑敬丈夫和妯娌。俱為二功。聽從俱為五十功。
勸人天倫眷屬和睦為二功。聽從為二十功。
勸人弗鬥狠為一功。聽從為五功。
勸人弗爭訟為一功。聽從為十功。
勸人樂善好施為二功。聽從為二十功。
勸人弗奉淫祀為一功。聽從為五功。
勸人弗作為無益為一功。聽從大事二十功。小事十功大事如演戲迎神擾累地方等事。小事如博奕吹彈廢時失業等事。
勸人捐懲小忿為一功。見從為五功君父大仇不可捐無可勸。
勸人敬惜字紙五穀。見從為一功。
勸儒者弗謗仙佛釋道。弗薄儒修。為一功。
敬筆
刻意形容善事。涉古人為一功。事涉今人為二功。飜古人成案確能為古人雪千百世之寃者。一事為十功。
敬作詩文。贊揚古今忠孝節義人物。一篇為二功。
為孝悌節義人立傳。形容逼肖。可以風世者。一篇為五功。作詩歌贊揚人善事。一篇為一功。
作詩歌道稼穡艱難。可以風世者。一篇為一功。
作詩歌道福善禍淫。足以勸懲千百世者。一篇為二功。
纂集善書一卷。為二十功。
纂集經書。深入理趣。足開後學正法眼者。一卷為五十功。但纂前人餘唾。別無心得者作五功。
實有心得作為咏歌。以自寫其性情。足使後學讀之欣然有會於心。理之同者。一篇為五功。
敬作惜字放生戒淫戒賭等文。傳世一篇作十功。
七戒妄語
念念肫誠。言言篤實。謂之戒行圓成。戒行圓成者。得廣長舌相報。得天人敬信報。得統理民眾報。得生梵天報。若不欺本之大悲。證菩薩乘。
習妄本無所為。以習慣故。隨口妄應。謂之習妄
指有言無。指無言有。見言不見。不見言見。事無關係者。一言為一過。得言不得。知言不知。意在自謙者。非過。意在其人為不足與言。為一過此指可與言者說。若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則為失言矣。
心忙言暇。心暇言忙。常致悞人悞已。心本忙也而說無事。常為閒人纏擾而悞己事。心本閒也。而說有事。常致有求於我者不敢啟齒。而悞人事無悞者為一過。有悞者為二過。事大者為五過。
飢言不飢。寒言不寒。渴言不渴。未飽言飽。未醉言醉。俱為溺俗匿情。統作一過。
心知其是。順人說非。心知其非。順人說是。雖無關係。亦作一過。論人者說非。作二過誣人罪大。說是間可免過隱惡宜然。不可免。僅作一過大奸惡不可混。論事者必有關係。當辨論。小事五過。大事加等。妄及君親。不分論人論事。事大事小。統作十過凡一切妄語。在君親前者。照原格加一等。
輕許善。願力不能成。輕約重信。勢不能踐者。一言為五過。
輕議朝廷政治得失。一言為二過。
妄談官府是非。一言為二過。
妄談神恠為一過。
妄談亂為五過。
事非目擊。擅述傳訛之言者。雖無關係亦作一過。有關係者作五過。大事十過。
為人妄
譽人失實。意在薦引斯人者。為一過薦引非過妄。譽則亂聽者之聰。故過不概免。
譽人失實意。在形人之惡者。為二過譽彼之善。形此之惡。人以為巧而不知陰律。實不能宥。意在反形其人之惡者為十過假如甲有私怨於乙。甚稱乙之仁厚以反形。其待甲之不堪。此小人尖毒之尤。
譽人失實意。在得斯人之歡心者。為五過。引為黨援互相標榜者。為十過。
毀人失實。無仇者一言為二過。有仇者一言為五過。
逢迎人意而顚倒是非。違逆利害隨順攛掇者。一言為五過。人或受害。小害二十過。
大害五十過。人或遂非。小節二十過。大節五十過後二條俱倣此。
鄙薄斯人。不與正語。或是非。或利害。違心妄應。一言為二過。人或遂非受害。例準前條。
憎惡斯人。而是非利害故為誣妄者。一言為五過。人或遂非受害。過準前條。
妄說機祥以迎人意者。一言為五過。意有所貪求者。加一等。凡妄說災禍以恐嚇人者。為十過。意有所貪求者。加一等如師巫惑人求利之類。
為己妄為己妄語有罪。重惡極者悉入身三惡內。口業本微。故大者不列。
自知過悞飾詞遮掩者。小事一過。大事五過。父師前為十過。造言自譽為五過。自為薦引者為十過。
造言惑眾以博廣聞。一事為五過。
假托鬼神惑人求利師巫邪道興作淫祀過業最重。甚者為五百過。小事亦作五十過。
假托術數誣人取利。一事為五過醫卜星相之類。
賄托薦引。一事為五十過士習卑污夤緣特甚。不知陰律鑒別極嚴。
謬托與聞達人交往。冀取名利。一言為十過誑騙人財應作百過。
自炫才能。震驚愚眾前造言自譽。是偽托他人之言。此則自誇自炫也。一言為十過。
一切施惠於人之事。所費本少而說多。用力本易而說難。俱為一過。
詩書文藝。強不知以為知。疑悞學人者。一次為一過。義理是非。強不知以為知。疑悞學人者。一次為五過。誤及人之終身者為百過。
交妄
一切交易買賣。以賤稱貴。以貴稱賤。以多言少。以少言多。以重說輕。以輕說重。為一過。
僧道行法如做戲。世人請僧道行法亦如做戲。彼此均無實心。虛費錢財。僧道齋主俱作五十過。
功例
除積習
直口直心。畧無隱覆回曲。一事為一功。難者加一等。事有當謙讓者。言必遜順。一次為一功。
誠實為人
為人隱惡。人或問及妄言不知。是功非過。小事一功。大事二功若故飾詞遮掩。則欺所問之人。自當作過。僅云不知為當。
為人揚善。言可激切。事難過實。過實則譽。是過非功。不過實者一事為一功。
愛憎取舍。一出至公。言語應酬略無謬。一事為一功。若有所疑而未能決者。亦當實言。不知亦為一功。
是非利害。直據己見。而婉為商確。不以好惡易其心。一事為一功。所見不的。弗執己見。虛心察理。一事為二功。
誠實為己
不求名利。但求無欺。不顧利害。止憑一直。有則有無則無。實則實虛則虛。一事為一功。
不揜己短。不炫己長。惟求實得。不假虛名。一事為二功。
財利功名。安分聽命。茍有私徑。夤緣絶之弗與。為二百功。
一言一動一舉念。親筆直書。略無隱諱。明可告親知。幽可告鬼神。一月無倦為十功。有一言一念隱諱者非功。
善方便
遏人邪心。設說可危之境。啟人善念。設言可樂之情。是功非過。邪遏善啟。俱作五功。大事十功。
激勵鼓舞。善假機權。誘掖獎勸得大方便。成一人善行者。為五十功。鼓舞多人者為五百功。
憂疑患難之中。以權詞為撫慰者為一功。
空談性命者。與之言利濟實。行專務有為者指專以禮懺諷經造寺塑像以為功者說。與之言心性根源。一次為一功。
八戒貪
無一毫愛慕。無一亮執著。謂之戒行圓成。戒行圓成者。得一切人世苦樂不能動報。得生不還天報。若大悲智慧。普棄一切。即證菩薩乘。
貪名人所最難打脫者。惟名。故以名為貪之首戒
失時不能淡忘者。曰懊惱。貪一念為一過。
得時作得意想者。曰自滿。貪一念為一過。
未得。有意求得者。曰患得。貪一念為一過。
未失。恐其或失者。曰患失。貪一念為一過。
既失鬱結顧戀。或生怨尤者。曰有蔓貪言因一貪別生罪過。蔓延不已。最難掃除。一念為五過。
既得欣幸。希冀更生不足者。曰無厭貪。一念為五過。
己有不肯與人者。曰慳貪。一念為五過。
挾有傲人者。曰驕貪。一念為五過。
欣慕人有者。曰愛貪。一念為五過。
嫉妒人有者。曰妒貪。一念為五過。
因愛生求。因妒生忮者。曰惡貪。一念為二十過。
一貪未息一貪又起者。曰循環貪。一念為十過。
不關境遇。無端忽動可欲者。曰夢想貪。一念為五過。
貪利名稍清利己濁利較名當加一等
懊惱貪者。一念為二過。
自滿貪者。免過有知足之心也。
患得貪者。一念為五過。
患失貪者。一念為五過。
有蔓貪者。一念為十過。
無厭貪者。一念為五過。
慳貪者。一念為一過。
驕貪者。一念為一過。
愛貪者。一念為二過。
妬貪者。一念為二十過。
惡貪者。一念為五十過。
循環貪者。一念為二十過。
夢想貪者。一念為十過。
貪安逸不貪名利。必貪安佚。人情也。過宜從輕
懊惱貪者。一念為一過。
自滿貪者。免過安佚而自滿。宜作功論但見為得意。仍屬貪心。
患得貪者。一念為二過。
患失貪者。一念為二過。
有蔓貪者。一念為五過。
無厭貪者。一念為五過。
慳貪者。一念為二過。
驕貪者。一念為十過。
愛貪者。一念為五過。
妬貪者。一念為十過。
惡貪者。一念為二十過。
循環貪者。一念為十過。
夢想貪者。一念為五過。
貪利養衣服飲食居處妻妾之類。俱為利養。貪及利養與勢力益鄙陋矣。過宜從重
懊惱貪者。一念為二過。
自滿貪者。一念為一過。
患得貪者。一念為五過。
患失貪者。一念為五過。
有蔓貪者。一念為十過。
無厭貪者。一念為十過。
慳貪者。一念為二過。
驕貪者。一念為十過。
愛貪者。一念為五過。
妬貪者。一念為二十過。
惡貪者。一念為五十過。
循環貪者。一念為二十過。
夢想貪者。一念為十過。
貪勢力爵祿威權。車馬僕御之類。俱為勢力
懊惱貪者。一念二過。
自滿貪者。一念為二過。
患得貪者。一念為五過。
患失貪者。一念為五過。
有蔓貪者。一念為十過。
無厭貪者。一念為十過。
慳貪者。一念為二過有勢力不肯分人。可無肆橫之患。但本原出于慳貪。亦不得為無過。
驕貪者。一念為十過。
愛貪者。一念為五過。
妬貪者。一念為二十過。
惡貪者。一念為五十過。
循環貪者。一念為二十過。
夢想貪者。一念為十過。
功例
忘名
不見可欲。曰渾忘。常得此心。為無量功漠然無所動于其中。非德成者不能故。功為無量。
亦見可欲而不動心者。曰淡忘。常守此心為二百功。
見可欲亦動心。而能強制之者。曰守忘。一事為十功。
憶前期後。欣戚紛擾中。一念正見現前。諸紛擾一時解釋者。曰遺忘。一事為五功。
可欲者當前。一時不能強制。又不能排遣。另尋一瀟洒事以當之如十友五師之類。曰遯忘。一次為一功。
忘利
渾忘者為無量功。
淡忘者為五百功。
守忘者一事為十功。
遺忘者一事為五功。
遁忘者一次為一功。
忘安佚
渾忘者為五百功。
淡忘者為二百功。
守忘者一事為五功。
遺忘者一事為五功。
遁忘者一次為一功。
妄利養
渾忘者為二百功。
淡忘者為百功。
守忘者一事為五功。
遺忘者一事為二功。
遁忘者一次為一功。
妄勢力
渾忘者為百功。
淡忘者為五十功。
守忘者一事為二功。
遺忘者一事為二功。
遁忘者一次為一功。
九戒瞋
心地平等。念念慈悲。人不見有賢愚。境不見有順逆者。謂之戒行圓成。戒行圓成者。得歡喜自在報。得事事如意報。得人天敬禮報。得生不還天報。若慈悲普愛。證菩薩乘。
瞋人
因公起瞋者。曰公瞋。一念為一過。
因私起瞋者。曰私瞋。一念為二過。
不見詞色者。曰暗瞋。一念為一過。
稍露詞色者。曰現瞋。一念為二過。
色笑如常。胸中常有隱憾者。曰鬱瞋暗瞋。指一時一事言。鬱瞋指久遠言。一日為五過。
一接遇突生怒意者。曰暴瞋。一次為五過。
一瞋後怦怦不忘者。曰長瞋。一日為五過。
瞋而復嘉。喜而復瞋者。曰亂瞋。一次為五過。
瞋時遇可喜事。不能化解者。曰固瞋。一事為十過。
本無可瞋。無故怏怏。不遂者曰業報瞋。一日為十過凡犯此瞋者。必有惡業。將見惡報矣。故曰業報瞋。
境過事移。提起復瞋者。曰藏瞋。一次為十過。
瞋此人波及彼。瞋彼人波及此者。曰蔓瞋。一事為二十過。
往往遺忘。一時盡憶者。曰決瞋若水之潰決者。一事為二十過。
瞋積不休。轉成毒恨者。曰蛇蝎瞋。一事為五十過。
怒氣突發。不可控遏者。曰豺虎瞋。一次為五十過。
氣填胸臆。幾不欲生者。曰死瞋。一次為五十過。
瞋事
公瞋者。一念為一過。
私瞋者。一念為一過。
暗瞋者。一念為一過。
現瞋者。一念為二過。
鬱瞋者。一念為五過。
暴瞋者。一念為五過。
長瞋者。一念為五過。
亂瞋者。一念為五過。
固瞋者。一念為五過。
業報瞋者。一念為十過。
藏瞋者。一念為十過。
蔓瞋者。一念為二十過。
決瞋者。一念為二十過。
蛇蝎瞋者。一念為五十過。
豺虎瞋者一念為一過。
死瞋者。一念為五十過。
瞋境人事有可瞋之理。境遇無可瞋之情。故過獨重。
公瞋者。一念為二過。
私瞋者。一念為五過。
暗瞋者。一念為五過。
現瞋者。一次為五過。
鬱瞋者。一念為十過。
暴瞋者。一次為十過。
長瞋者。一日為十過。
亂瞋者。一念為十過。
固瞋者。一念為二十過。 業報瞋者。一念為二十過。
藏瞋者。一念為二十過。
蔓瞋者。一念為五十過。
蛇蝎瞋者。一念為百過。
豺虎瞋者。一念為五十過。
死瞋者。一念為五十過。
悲人
於怦怦拂鬱之時。一念正見現前。思其無知。作惡甚可憫者。曰求悲。一念為功。
不見可悲。恆見可惡。而強起悲憫之心者。曰法悲悲乃治瞋之法。故曰法悲。一念為二功前用思維。此則不用思維。強之即是。故功加倍。
亦見可惡。轉而生悲者。曰智悲。一念為十功功夫稍熱故功從重。
不見可惡。祗見可悲者。曰大悲。一念為一功。
一切憂天憫人之意。無礙光風霽月之懷者。曰體用全悲。至此為無量功聖人德品。菩薩深心。何功可言。
悲事
於怦怦拂鬱之時。一念正見現前。思善惡因緣不爽。眾生迷妄。見業難消者。曰求悲。一念為功。
法悲者。一念為二功。 智悲者。一念為十功。
大悲者。一念為百功。
體用全悲者為無量功。
悲境
於怦怦拂鬱之時。一念正見現前。思苦樂無常。轉眼即同空花。漫無根緒。世人迷謬妄為執著者。曰求悲。一念為功。
法悲者。一念為二功。 智悲者一念為十功。
大悲者。一念為百功。 體用全悲者。為無量功。
十戒癡
心體如太虛孤月。朗朗無翳者。謂之戒行圓成。戒行圓成者。得人天敬禮。直超色界歸法性土。證菩薩乘。
痴憶不忘往事曰痴憶
不窮理。不達事。過去悲愉戀戀於中者。曰頑癡。為百過。
窮理達事。亦知戀憶之非。而心地終搖搖不甯者。曰習癡。為五十過。
自咎妄憶之非。而不能斷決者。曰忍癡。為二十過。
一時了悟意空。轉眼復憶者。曰復癡。為十過。
癡執妄執當前為癡執
不能窮理達事。現前欣戚。執滯不化者。曰頑癡。為百過。
亦能窮理達事。而執見終不能化者。曰習癡。為五十過。
自咎其痴。而不能斷決者。曰忍癡。為二十過。
一時了悟境空。轉眼復執者。曰復癡。為十過。
不能窮理達事。未來禍福預為逆料。致心境搖搖者。曰頑癡。為百過。
亦能窮理達事而逆意未忘者。曰習癡。為五十過。
自咎其痴而不能斷決。心猶懸懸者。曰忍癡。為二十過。
一時了悟意止。轉眼復逆者。曰復癡。為十過。
癡空
有時憶往逆來。有時執化空立者。曰攪亂痴。為百過。
念無起處。昏沉欲睡者。曰幽暗痴。為二百過。
遊心廣漠。漫無歸著者。曰虛圓痴。為五百過幽暗痴猶可藥。虛圓痴最難醫。宜著力破之。
功例
了憶
事過即忘。不懷恩不念怨。不戀順境。不悲逆境者。曰業了。為百功。
隨境生心。境過心空者。曰意了。為二百功。
無古無今。無過去無現在。一念總持不動不變者。曰法了。為五百功意中功德難以計數。約略為格。弗可拘泥。
了執
貧富同觀。貴賤平等。夭壽不貳者。曰達了。為百功。
順逆無常。死生瞬息。看人世之欣戚悲愉。如流水如浮雲。了不可執者。曰能了。二百功。
即境安心。隨分得已。一切可著。一切無著者。曰真了。為五百功。
了逆
看一切因緣果報。皆為妄作妄受不但惡因惡果為妄作妄受。即善因善果亦為妄作妄受。不可窮詰。了無攀援者。曰見了。為百功。
無過去。無未來。一息可以千古。萬刦不離一息者。曰行了。為二百功。
不見有往。不見有來。昭然獨覺者。曰心了。為五百功。
了空
一念既空。萬緣而一念曾未忘。眾生為境。不落空。
一念既空。萬善而一念。曾不捨慈悲。為行不落空。
一念無始無終。滅生滅相。而一念實能應感一切。無遺漏因。為心不落空。俱為不可
言說。不可言說。難思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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